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87.“于是以扫在那一天返回原路,回往西珥去了”表神性属世良善已经与真理之良善联结时的状态;“路”表与那良善相比之时的真理之良善。这从“天”、“路”和“西珥”的含义,以及“以扫”的代表清楚可知:“天”是指状态(参看23, 487, 488, 493, 893, 2788, 3462节),因此,他“在那一天返回”表示那时它所具有的状态;“以扫”是指神性属世良善,如前所述(4340节);“路”是指真理(参看627, 2333节),在此是指真理之良善,也就是意愿和行为中的真理(4337, 4353节);“西珥”是指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参看4384节)。这些不同含义合成一个意思时就表明这些话表示神性属世良善已经与真理之良善联结时的状态。
从这些话的历史意义很难看出它们表示这类概念。然而,就灵义或内义而言,它们的确具有这类概念在里面。因为人里面的天堂,也就是与他同在的天使对涉及这个世界历史的细节一点也不感兴趣;他们也不知道以扫是谁,西珥是什么东西;不会思想以扫返回的日子,或往西珥去的路;相反,他们会从与这些历史事实相对应的属灵事物中获得概念,并立刻从中提取这种灵义。因为对应以下列方式作工:它们很像一个人用外语说话,其倾听者马上就明白是什么意思,仿佛用的是他自己的母语,而这些话的声音和发音对他来说没有任何障碍。圣言的内义也是如此,内义与天使所用的普遍语言,也就是表达他们思想的属灵言语完全一致。他们的言语是属灵的,因为他们的思想来自从主放射的天堂之光。
8998.“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表不可传给那些不是出身于教会信仰的人。这从“外邦人”和“卖”的含义清楚可知:“外邦人”是指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因而是指那些不是出身于教会信仰的人(参看2049, 2115, 7996节);“卖”是指疏远,如刚才所述(8997节)。此中情形是这样:那些生在教会,并且从小就充满教会所教导的基本真理之人不可与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通婚,由此充满诸如不属教会的那类观念。原因是,在灵界,他们绝不会彼此结合;因为在灵界,每个人与他人的联系都取决于他的良善和由此衍生的真理。这类人因在灵界绝不会结合,故在世上也不可结合。因为婚姻本质上是两个人的心智与倾向的结合,从信与仁的真理与良善那里获得属灵生命。因此,世上那些具有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之间的婚姻在天堂被视为可憎,教会成员和教会之外的人之间的婚姻尤为可憎。这也是犹太和以色列民族禁止与迦南的外邦人通婚(申命记7:3,4),以及与他们行淫极其可憎(民数记25:1-9)的原因。
这一点从婚姻之爱的起源甚至看得更清楚,婚姻之爱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2727-2759节)。当婚姻之爱从该婚姻或源头而降时,它就是一个人里面的天堂本身。但当两个配偶的内心因不同的信仰而不同时,这婚姻就被破坏掉了。正因如此,来自以色列的女儿当中,也就是来自教会的婢女或女仆,不可卖给外邦人,也就是不可卖给教会外的人。因为后者会与她订婚,也就是与她结合,由此亵渎教会事物;这解释了为何经上说对她做这种事就是“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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